
在实践中,由于居民对物业管理理念的认知度不高,物业管理行业中产生的矛盾大部分并非物业管理企业本身所造成,而是业主群体对物业管理的概念认知模糊。因此物业项目经理,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与业主群体互动认知,密切交流,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,在业主中普及物业管理工作内容和服务理念,逐渐引导业主的行业认知,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,为物业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,非常必要和有效。
物业项目经理工作标准
1、领导全体项目服务部员工完成公司下达的责任目标。
2、对项目的收支情况负责,业主住户满意率在95%以上。
3、对项目部的整体服务质量安全生产负责。
4、对项目的内部运作负责。
5、负责项目不合格服务的处理及纠正、预防措施和跟踪。
6、每季度走访各业主不少于1次,制定各月工作计划和总结。
7、按要求收集业主相关需求信息,并拿出组织实施方案。
8、对项目员工进行考核,并据实进行奖罚。
9、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对有关合同及分供方进行评审。
10、根据国家、市及公司的决定,制定并批准本项目的管理运作制度,计划周密安排得体。
11、每年组织项目对业主进行书面回访满意度调查。
12、督导各部门做好相关体系资料的建立和存档。
13、检查和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定期考核存档。
14、组织管理人员做好日检,周检,月评工作并存档。
15、带动和组织全体员工落实终端服务。
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,1996年9月,建设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和房地产业司联合发出了《关于实行物业管理、部门经理、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的通知》,为全面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,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供保障。根据建设部建教培【1996】41号文件规定,1999年1月1日起,对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全部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。
